
自2025年7月20日起,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将进行调整
2025-07-18 15:28 点击:4273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》,明确自2025年7月20日起,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将进行调整。
超豪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由每辆零售价格(不含增值税130万元及以上调整为90万元及以上,涵盖各种动力类型,包括纯电动、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。这意味着更多车型将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。对纳税人销售的二手超豪华小汽车,明确不征收消费税。这一规定避免了重复征税,符合税收公平原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