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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加快推广新能源车 年内私人购买新能源车有补贴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08-11  浏览次数:277
核心提示:本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陈振辉保定报道 河北省保定市日前出台《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确
本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陈振辉保定报道 河北省保定市日前出台《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确定年内实现超过2200辆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,其中市县两级公交车达到1000辆。

《意见》明确,年内保定市示范运行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包括200辆纯电动政府公务车;1000辆纯电动及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。据悉,此次推广重点锁定公共服务领域,以新增公交车、公务车辆为突破口,年内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低于配备更新总量的30%,以后逐年提高。在推广阶段内(2015年底前),私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还可享受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%进行补贴。
保定将加快培育建设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特色产业基地。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的民间投资和金融创新。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客车、出租汽车、公务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,在社会领域探索整车租赁、按揭购车等运营模式,降低新能源汽车用户购车成本,实现可持续商业化运营。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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